机构设置
工作职责
医院管理处是学校对附属医院管理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规范指导和监督评价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医疗卫生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指导直属附属医院制定相应的落实方案。
2.指导直属附属医院制定战略发展规划,并协助组织实施,引导各直属附属医院差异化、协同化高质量发展。
3.负责直属附属医院质量监督与评价,监督直属附属医院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定期组织对医疗质量、护理质量等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
4.指导直属附属医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监督直属附属医院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
5.协调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建设,促进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临床教学资源的共享与优化配置,推动临床研究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6.组织审议、论证直属附属医院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等工作。
7.动态分析、研判直属附属医院的运营数据(如门急诊量、CMI值等核心指标),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8.督促直属附属医院落实学校目标责任管理考核制度,并组织定期调度、监测和评估。
9.协助学校做好直属附属医院领导班子建设,协调解决直属附属医院在人才引育、学科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遇到的共性问题。
10.组织对直属附属医院的布局、结构、功能及所需支撑条件进行调研、分析和论证;负责对非直属附属医院的考察、评估和考核等工作。
11.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附属医院发展与运行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协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附属医院建设发展以及附属医院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确保“校-院”“院-院”沟通高效顺畅。
12.完成学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